山西:“稷山板枣”商标使用规范效益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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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-03 08:57:39 作者:张诚 贺敏 庾惠莲
    本报讯 (特派记者 张诚 通讯员 贺敏 庾惠莲)稷山板枣是中国十大名枣之首,皮薄肉厚核小,口感细腻无渣,含糖量,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。近日,为确保“稷山板枣”发挥最大的效益,稷山工商部门在帮助稷山红枣协会完成注册地理证明商标的基础上,采取多项措施,完善各项制度,不断强化“稷山板枣”的商标管理和使用,使板枣产业做大做强。
  工商部门多次组织枣农和经销商学习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,编写了《稷山板枣证明商标使用指南》,发放了《关于稷山板枣使用管理的通知》,对“稷山板枣”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、使用申请程序,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,证明商标的管理及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。通过宣传推广,大大地提升地理标志在枣农中的认知度,为规范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。全县8600户枣农规范使用“稷山板枣”证明商标,统一包装、统一商标、统一价格、统一广告发布,分级销售,建立统一的销售网,真正发挥证明商标的品牌效应;工商部门积极引导农民枣业合作社发展,采用“合作社+商标+农户”的模式,利用合作社现有的销售渠道和行业优势,引导枣农抱团发展,加快推动了稷山板枣产业化进程。
   截至目前,稷山县共发展枣业合作社36家,拥有枣类山西省著名商标4件;枣树面积达到10万亩,总产量达到400万公斤,总产值达到3亿多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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